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,及时准确掌握资产情况,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全校仪器设备、家具、软件盘点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盘点工作目的
(一)切实摸清家底,做到账实相符,确保资产安全完整;
(二)持续落实资产实名制管理,增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;
(三)盘活存量资产,杜绝闲置浪费,发挥资产使用效益;
(四)发现管理问题,逐项梳理分析原因,严格落实整改。
二、盘点范围
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学校各部门占有使用的、所有权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、家具(被服装具)、软件类资产,核查资产的实名制落实情况、使用情况、存放地和资产标签情况等。
三、盘点方式
本次盘点工作线上、线下并行,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和领用人在实物盘点的基础上,需登陆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完成下发的盘点任务(具体操作见附件1 盘点操作手册),并依据线上盘点结果报送纸质材料。
四、盘点工作步骤
(一)部门自查阶段(11月11日至12月1日)
使用部门成立资产盘点工作小组,组织开展部门资产盘点。具体工作:
1、全面盘点本部门的仪器设备、家具、软件,逐一清点,逐一核实,做到账实相符,盘点结果按要求如实填写《东北大学仪器设备、家具及软件自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-1);
2、推进本部门仪器设备实名制管理。实名制是作为资产损失追责和教师离校办理等资产核查的依据,部门领导务必提高重视,做好动员,将实名制落细落实;部门资产管理员要对于发生设备使用人、存放地等信息变更的,及时进行信息更新(信息更新手册详见附件3)。
3、对已入账资产的标签粘贴情况进行核查,对于缺失损坏的,要及时到学院或者仪器设备管理科补打资产标签。
4、学校已在2016开展资产清查工作,并在2018-2020年开展资产盘点工作,对有账无物(盘亏)资产予以登记,并上报上级部门等待批复处理意见。如若再次发现新增有账无物(盘亏)资产,部门要查明资产去向、做出书面解释材料,并依据《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损坏、遗失赔偿管理办法》(东大资产字[2015]21号)做出责任认定、拟定赔偿方案。盘亏资产另须填写《东北大学仪器设备、家具及软件有账无物(盘亏)登记表》(附件2-2);有物无账(盘盈)资产,须填写《东北大学仪器设备、家具及软件有物无账(盘盈)登记表》(附件2-3),并及时在资产管理平台补办建账验收手续。
(二)学校抽查阶段(12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)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依据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。
对于未进行设备自查的使用人,将无法在资产管理平台办理任何采购、验收等业务;对于截止2021年12月1日,自查比例未达到70%的部门,资产管理平台将自动暂停该部门采购及资产业务办理,直至自查比例达标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盘点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覆盖面广,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做好本部门资产盘点的组织工作,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。
(二)各部门要明确分工,密切配合,按照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”的原则,协同部门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盘点工作。
(三)各部门在盘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纠自改,并逐项完成相应整改。
(四)各部门于2021年12月1日之前,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仪器设备管理科(主楼413)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yh@mail.neu.edu.cn。
附件下载:资产处网站—下载专区—验收工作
联系人:张帆、董宇恒联系电话:83687423或83682839
附件1:盘点操作手册.docx
附件2-1:东北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自查情况汇总表.doc
附件2-2:东北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有账无物(盘亏)登记表.doc
附件2-3:东北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有物无账(盘盈)登记表.doc
附件2-4:东北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出租出借登记表.docx
附件3:仪器设备、家具、软件信息更新手册.docx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